绵阳市中医医院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2015-05-14 09:14:54      


一、医院简介

绵阳市中医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绵阳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绵阳临床医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全国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绵阳市定点优抚医院。    

医院成立于1984年,下辖南桥眼科分院、机关分院、惠民帮扶医院、中医药研究所、中药饮片厂等分支机构。现有在岗职工近千名,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20余名,高级职称130余名,中级职称200余名;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9人;四川省第二届十大名中医1人,四川省名中医8人,绵阳市名中医15人,绵阳市青年名中医5人。

2012年,经四川省卫生厅评审认证,绵阳市中医医院现已被列为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师资队伍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各基地已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为进入培训基地的学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

二、培训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部和四川省卫生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学员通过规范化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省卫计委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达到高年资住院医师水平。

三、招生计划

序号

基地名称

招聘人数

1

内科

12

2

外科

5

3

妇产科

3

4

眼科

4

5

麻醉科

2

6

放射科

3

7

口腔全科

6

四、报考条件

(一)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或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学历规定的应、往届医学毕业生。

(二)凡我省内地具有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成人专科学历须具备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规定条件),或已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和城市社区)从事医疗工作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报考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两年)。

(三)民族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包括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含成人教育)及以上学历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学历规定的临床和口腔医师,可报考各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3年。民族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大学专科及以上医师培训结业前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则个,方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

(四)符合专业要求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五、报名方式

1、采取网报与资料提交相结合的方法报名。

2、报名学员填报志愿:

登录四川医学网(http://www.scyx.org.cn)点击四川省住院医师培训——会员登录与注册——注册帐号——进入个人空间——简历管理(填写相关注册信息)——我的志愿——填报志愿——待医院人力资源科接受报考志愿——组织考试考核或面试后确定是否录取——被录取学员确认接受录取通知函——按规定时间报道办理相关手续。

六、提交资料

个人简历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已获得执业医师的提供证书复印件2份;在读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单位委培生还另需提供单位同意送培证明(加盖单位鲜章)一份。应届毕业生报名者应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资料请交至绵阳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路14号,绵阳市中医医院怀恩楼20楼人力资源科,邮编621000)。

六、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以及综合面试结合。

七、培训待遇

(一)单位委培人员

1.工资待遇(包括绩效)及各项保险由原单位承担。

2.培训期间享受相应岗位的卫生津贴。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独立值班者,其夜班费、加班费享受医院在职正式职工同级同类人员待遇。

(二)招收的“社会人”

1.培训期间医院给予本科学历规培生基本工资2300.00元/月,硕士学历规培生基本工资2800.00元/月,其中500.00元/月,根据科教科和基地负责人考核后的实际情况发放。

2.培训期间享受相应岗位的卫生津贴。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独立值班者,其夜班费、加班费享受医院在职正式职工同级同类人员待遇,绩效工资由所在科室根据当月工作考核给予发放。

3.培训期间医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培训学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在读研究生人员

1.培训期间医院给予在读研究生规培人员基本工资2300.00元,其中500.00元/月,根据科教科和基地负责人考核后的实际情况发放。

2.培训期间享受相应岗位的卫生津贴。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独立值班者,其夜班费、加班费享受医院在职正式职工同级同类人员待遇,绩效工资由所在科室根据当月工作考核给予发放。

3. 由于学员学籍档案归原学校管理,培训期间医院不再为学员购买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四)本院在编人员

培训期间享受在职正式职工同级同类人员工资,其绩效工资按《绵院市中医医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转科人员待遇对待;若当月应发放工资(基本+绩效)低于同级别社会规培人员应发放(基本+绩效)工资,当月应发工资应参照同级别社会规培人员标准发放。

八、学员住宿

学员住宿由医院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

九、工作安排

1.单位委培人员结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社会人”、“在读研究生”自行择业;表现优秀者,医院在推荐工作单位时可给予优先考虑,或本院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其考试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

十、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3日—2015年7月15日

十一、如遇国家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则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十二、咨询电话:

 科教科    0816-2223925  孔老师  邢老师

人力资源科  0816-2220223  赵老师  皇甫老师